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1)教学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教学工作特订立《教学管理制度》,请全体教师共同执行。

一、专业培训计划:

1、各专业教学计划是劳动部制定颁发的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期教学周期的变化,应适应调整教学计划,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

3、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综合各教研组意见拟定,经校务会议或校长办公室会议审议,校长批准执行。

4、实施性教学计划根据中等专业教学计划编制。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时,可以在不超过总课时15%的范围内调整课程时数;可以在不给课程衔接造成很大的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课程开设顺序;可以适量增开新课,开设讲座,但不应取消应开的主要课程,不应取消实习或大量削减学习时间。

二、教学大纲

1、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各门课程有关教学内容的纲要。它规定课程的教材内容,阐明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内容、范围、体系、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是选定教科书和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该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教学计划中规定设置的各门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政治理论课和普通文化课,执行国家教委制定颁布的纲要;专业基础课,执行国家劳动部制定颁发的授课纲要。

3、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学校领导应要求教师;

(1)、全面领会所在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和精神实质。同时应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了解本专业的就业动向。

(2)、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使教学工作达到大纲要求的水平,以保证教学质量。

(3)、按教学大纲为标准,检查教学工作和学生学习的状况,衡量教学质量。

三、学期授课计划

1、学期授课计划是各门课程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拟订的每个学期的执行计划,是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2、每学期开设的课程,均需编制学期授课计划。课时与进度相同的同一门课,可编制一份学期授课计划,如果一门课要求与进度不一致时,应分别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3、学期授课计划一经批准,教师应认真执行,因故必须更改时,由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教务处审查同意,校长批准。

4、教务处应定期检查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学员对教学的满意度、考试成绩分析,分送校长备案,以便指导教学。

四、课堂教学抽查

1、课堂教学抽查是记载各班的教学情况,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资料之一,教务处应由专人管理,保证完整无缺。

2、课堂教学抽查如实记录日常教师授课内容、学生出勤情况;学员及教师所佩戴证件情况。

3、教务处根据课堂教学抽查的记录,检查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抽查时应让在场听课的学员签名考勤后,报招生办核准交费情况;将结果送到教务处。

五、课堂教学

1、备课

(1)、备课是上课的基础、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任课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肃认真的态度备课,不上无准备的课。

(2)、教师备课的基本要求是:熟悉大纲,深钻教材,明确目的。把握“两点”,了解学生,选好教法,备好教具,精心设计,统筹全局。

(3)、任课教师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编写每次课的课时授课计划。课时计划一般包括:课题、教学目的要求,复习旧课等内容和方法。讲授新课的内容的方法、重点、难点、讲授新课的计划。课外作业安排以及时间分配、板书设计等。

(4)、教务处主任应经常了解和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对青年教师要给予及时指导帮助,教务处可以不定期的组织教案展览,对好的教案要给予表扬、奖励。

(4)、教师备课的进度,应比上课时间提前前两周完成。重复讲授的课程重新备课,不允许用旧的教案上课。

2、讲课

(1)、讲课是教师给学生传授知识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教师应当在讲课的基础上,遵循教学原则和规律,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和和教学手段,讲好每一节课。

(2)、对教师讲课的基本要求是目的明确,讲授正确,重点突出,语言清晰,板书工整,组织严密,教师要注意启发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师应于上课前两分钟到达教室门口,做好上课准备,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教师旷课要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4)、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和教务处主任都应有计划地听课。了解各任课老师的讲课情况。还应经常组织示范课,观摩课、评教评学、介绍好的教学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应及进给于指导或帮助。

3、作业

(1)、作业练习是学生巩固所学知识、训练技能技巧、提高分析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方式。任课教师应重视作业练习,精心准备,及时布置,细致评奖,使作业受到预期的效果。

(2)、教师布置作业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深度、广度适当,数量适中,作业一般按一次课一个综合练习布置。

(3)、教师应认真批改作业,批改方法应从实际出发,作业一般要求全批改,根据作业、教师的实际,也可以部分批改、轮流批改,但应做到每个学生的作业在一个专业班内被批改的次数基本相同。

(4)、教师批改作业也要做批改记录,认真分析作业中出现的问题,一方面作教师改进教学的参考,另一方面逐一进行讲评,以澄清学生在概念上模糊认识,并纠正通病。

(5)、教师对潦草、马虎不合要求的作业,应退给学生,命其重做。凡一学期拖欠作业累计达到五分之二者,在总评成绩时是不能计算平时成绩。

4、辅导

(1)、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因材施教指导和帮助学生学习进步的有效方式。任课教师应深入了解学生,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活动。

(2)、辅导不同于课授,除非遇到全班普通存在的问题,一般不要面向全班同学附带,教师应针对学生不同情况,一小组或个别辅导为主。

(3)、任课教师应按规定时间,或在讲授重点、难点及布置作业量较大时应到班级辅导。

5、实训

(1)、实训是使学生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获得实际的专业技能,为结业后尽快适应岗位工作做准备的重点科学环节,专业实训,均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的课时、内容等要求,组织学生进行实际操作训练。

(2)、选好实训场所,教师操作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效果。因此,要选择符合专业要求的实训场所、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来指导学生进行实训。

(3)、拟定好实训方案。实训方案由教务处组织各专业教研组拟定,实训工作计划就包括以下内容:

A、实训目的要求。

B、实际操作。

C、实训内容、器材。

D、实训方法与检查方法。

E、全部时间分配。

F、实训期间的理伦教学和参观安排。

G、实训纪律及对学生的要求。

H、总结考核;

(4)、学校各专业实训,教务处、招生办协调办理各项工作,以保证生产实训的顺利进行。

(5)、教务处,教研组应制定任课老师分工指导各实训点的实训工作,教师应深入了解实训情况,协调实训进程,。学校及教务处教研定期了解实训情况,随时解决实训中出现的问题。

(6)、教务处应在实训开始时向学生布置实训计划,做好实训动员。学生应按照要求圆满完成生产实训任务。

(7)、严格实训考核,实训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专业技能,独立工作能力,以及实训报告质量,给实训学生写评语,并评定实训成绩,实训成绩采优、良、及格记分,可单独列入学生成绩单,也可以按一定比例列出毕业成绩。

六、教学检查

1、教学检查是改善教学管理质量的重要方法。

2、经常性教学检查主要由教务处进行,教务处主任应在教学工作各个阶段,了解教学情况,检查教学工作,同时对教师进行考核。

3、全校性的教学检查要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全校必要的教学检查的主要形式是:

(1)、定期检查,一般在期初、期中、期末进行。

(2)、期初检查:开学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后检查教学工作进度、教学秩序。

(3)、期中检查:期中考试后结合期中考试的试卷分析检查教研室的工作的教师授课,辅导检查学生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指导下半学期的教学工作。

(4)期末检查:在学期临近的结束时,检查学期考试和环节工作,统计并分析学生考试成绩,检查教师和教研室教学工作总结,分析上一学期教学工作的成绩与缺点,为下学期总结工作做好准备。

(5)、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检查使一个方面的工作成一门课程教学有明显的改进。

(6)、评教评学是检查教学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学校要有计划地开展评教,评学活动。

(7)、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应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工作。应经常有计划地听课,听课要做到有准备,有记录,听课后及时与教师交换意见。校领导每半年听课5节;教务主任每半年听课10节;教师互相听课每半年听课6节。

(2)培训教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制度,完善教师队伍的日常管理规范,由教务处制订培训教员岗位责任制度,并负责日常监督各专业教师的执行:

1、任课教师上课之前要做好上课准备。提前2分钟到课堂,按时下课,保证课时量。下班前要整理好教学设备,关门熄灯。

2、任课教师不得自行另请代课老师,有事不能按时上课需要书面请假,经教务主任批准。

3、认真备课,遵守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完成有关大纲、考纲、考题、教案等工作。

4、听取学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完善教学,做到常教常新、精益求精。

5、主动、及时向教务处提出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设备等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如得不到满意的回复,应直接向校长反映。

6、有实操课的培训项目,理论教师应结合学校教学设备的实际情况,经常主动与实操辅导老师沟通,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7、教师严禁在理论课室和实操室吸烟,上理论课时,手机不准响、不准复电话、不得接待外人。

8、任课教师有责任对学员进行德育教育,有责任对课堂纪律、卫生、设备爱护、节约水电等,实行有效管理。

9、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任课老师均不得在学生面前发牢骚、泻私愤,影响学校声誉。

10、每位任课教师举止言行、为人师表均代表学校,讲台上,坐姿、站姿、谈吐等言谈举止必须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11、违反以上任何一款,按照(教学事故控制与处理规范)处理,轻则全校通报批评,重则罚款等处理方式。

(3)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岗位责任制度

一、校  长 工   作   职   责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全面管理学校,是学校安全责任人;开发新专业,协助学校招生工作的开展,协助学校内、外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策划编写,开展学员满意度调查;学校内部工作安排;审批新招聘职员、各部门聘请人员;处理例外事情,处理学员重大投诉;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学校的管理制度,倒查各岗位的责任。履行学校董事长安排的工作。

二、教  务  主  任   工   作   职   责

负责教务处人员每天的派工工作,包括教学、招生、学员管理等具体工作安排;开展客户订单培训业务;制订开班计划;负责教师培训、考评工作;负责监督教学质量以及教学计划的实施;负责组织教师编写教案,制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安排;负责学校教研;安排各专业理论、实操上课教室;教学日常管理、考试安排;任学校安全主任,负责学校安全管理; 任高级电工课程;履行学校董事长、校长安排的工作。

三、招  生  办  主  任 工   作   职   责

领导招生办工作。拓展招生渠道,策划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的开展,负责学校内、外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策划编写;开展客户订单培训业务,招生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收集整理招生相关文件、课件、图片;收集适合学员就业的信息并公布;管理好招生办的各学员资料、办公设备;履行学校董事长、校长安排的工作。

(4)培  训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1、学校学员的报名表,考勤表等有关培训记录资料和其他文件、教学教材、资料由设备资料管理人员分类存档,妥善保管,不得供他人查看。

所有学员的个人资料,考勤情况,成绩等属保密范畴的一切资料、文件均不得外泄,违者追究责任。

2、学校图书资料供借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经副校长或主任批准后方能提供,不得提供与本专业无关资料。

3、遗失档案、书籍、资料必须及时向领导反映,采取补救措施,并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处分,以致赔偿。

4、一切人员所供资料都得按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遗失,照价赔偿。若因操作失误,造成资料丢失没有供阅手续的均由仓管人员赔偿,责任人明确的,由责任人赔偿。

(5)学 员 管 理 制 度

第一部分   学员考勤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考勤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一、     做好学员上课(含生产实习课)、自习、军训及会议的考勤工作,把考勤作为考核学员品德、结业的主要依据。

二、     每月初各班班长到教务处(教师)领取考勤册,由各班考勤员按要求严格做好考勤记载,考勤册的记载情况应与教学日志和课堂日记一致,认课教师每天检查本班考勤册,做到准确无误。

三、     学员请病假须有医务所的病休证明,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事假,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才可离校。事假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

四、     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先电话或电报请报,返校后凭有效证明按程序办理补假手续;无有效证明的,按旷课论处。

五、     请假时间到需续假的,应返校办理续假手续,或以电话的形式先续假,返校后凭有效证明补办续假手续;逾期末办续假手续的,以旷课论处。

六、请假假期完毕应办理销假手续。无请假、销假、续假手续的,均按旷课论处。

七、每班在一天内批准请假人数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10%。

八、请假的批准权限:

1、请假五天以内者,由任课教师批准;

2、请假五至十天者,由教务主任批准;

3、请假十至十五天者,由班主任、教务主任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4、请假十五天以上者,由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长视情况而批准;

九、各班在月底要做好考勤的统计工作,迟到三次折算旷课一节,早退三次折算旷课一节,每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不含15分钟)以旷课一节计算。

十、每月各班统计好后交教务处存档。

十一、每月各班由任课教师审核后交教务处存档案室存档。

第二部分    学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学员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学员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学员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积极引导学员安全健康成长。

二、     学校对学员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爱护学员,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三、本规定是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的规范。

四、学校要把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上来,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员的防范能力。

五、为加强学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建立学员安全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员由各任课教师及各部门主管参加,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六、学校教职工要从爱护、关心学员出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保护学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学员发生意外以及学员要求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保护时,学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学员应自觉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及学校稳定的活动。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八、学员在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

1、在实操室应严格按操作进行操作。

2、在实操、社会实践、军训及劳动中,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九、学员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清洁,严禁使用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律处分。

十、如发生刑事、交通等其它事故,在场学员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学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查,根据当事人或他人的过错,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失程度,除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外,同时要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十二、学员在教学、实习、生活过程中,因属学校责任发生的伤亡、或致残等事故,由学校承担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处理及善后处理工作。在教学、实习生活过程中,由于学员本人不能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三、学员参加未经学校校长批准的活动或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而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四、学员假期或毕业离校后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五、由属于不可抗拒原因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六、对已参加人身保险的学员,在有效保险期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属于学校责任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补偿,属于学员本人责任的,除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外,学校将不再负责。

十七、因病死亡可由本人承担责任死亡的学员,学校不承担丧葬费,如家庭确有实际困难,学校可酌情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费金额最多不能超过500元。

十八、因保护国家财产或他人生命而致残或英勇牺牲的学员,学校将报请省、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十九、本规定由学校学员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颁布日起实施。

(6)教学设备、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为确保实操考试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实操设备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2、各实操室责任人负责实操设备的日常维护,实操考场负责人负责监督设备的日常管理。

3、仓管管理员负责对现有设备造册登记并对新添的设备建立档案。

4、考务员负责收集考生、考评员的反馈意见,根据考试要求提出添加新设备的申请,经校长批准按《采购控制程序》实施购买。

5、设备购买后由设备申请人负责安装调试,调试不合格则由采购负责人与供应商联系处理,调试合格则将设备编号登记在《固定资产一览表》中,同时将设备的资料交资料保管员保管。

6、设备的维护:各实操室责任人负责按照本专业设备的特性制订设备操作程序、方法以及保养维护要求。

7、各实操室设备由实操室责任人负责进行日常的维护以及考前全面维护检测,并将维护的状况记录在《设备维护记录表》中。

8、设备的管理人有责任监管设备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9、设备的维修:对于设备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故障,则由设备管理人负责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供考生用。

10、在考试过程中造成设备严重损坏,若在保修期间的设备,则通知供应商进行维修,对于不在保修期内的设备,则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确认校内是否具备维修能力,如不具备则向校长提出向外申请维修,如具备则自行维修。

11、对外修后的设备,由设备管理人负责调试确认;对于已没有维修价值的设备申请报废。

12、设备在维修期间应采取适当的标识,以防误用。

13、设备的报废:对于已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提出设备报废申请,报校长审核后实施报废,并在《固定资产一览表》中予以去除。

(7)特种作业培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专业安全操作规程

1、学员进入电工实操室必须佩戴学员证,要服从任课教师的管理和安排,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注意安全用电,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2、上课时按实操室安排名单顺序进入实操室,学员出示学员证经实操老师查验后按要求就位。

3、严禁学员携带与实操无关的物品、穿拖鞋或打赤膊进入实操室。

4、学员不准在实操室吸烟,接听移动电话,议论其它问题。

5、严格按照实操项目的要求和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实际操作。

6、对需要通电的项目,必须经过实操老师的检查和认可 后方可通电试验,严禁私自通电。

7、实操过程中万一发生触电、火灾要及时急救、利用灭火器扑灭火种。

8、完成实操后,学员应切断电源,整理并清扫场地。

9、下课后学员归还借用实操室的器材、仪表和工具后,经实操老师允许方可离开实操室。

10、对实操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也不听实操老师劝告者,所造成的后果自负,损坏设备则照价赔偿。

二、焊工专业安全操作规程

1、学员进入焊工实操室必须佩戴学员证,要服从任课教师的管理和安排,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注意安全用电,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2、上课时按实操室安排名单顺序进入实操室,学员出示学员证经实操老师查验后按要求就位。

3、严禁学员携带与实操无关的物品、穿拖鞋或打赤膊进入实操实操室。

4、学员不准在实操室吸烟,接听移动电话,议论其它问题。

5、严格按照实操项目的要求和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实际操作。

6、操作前穿好工作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方能开始实操实操;

7、考电焊时须戴好防护面罩及手套、脚套等防护工具;

8、学员不准私接电线和手焊线及改换任何设备零件;

9、学员下课时须切断一切设备的电源,收好焊机线、气管,整理清扫实操工位。

10、对需要通电的项目,必须经过实操老师的检查和认可 后方可通电试验,严禁私自通电。

11、完成实操后,须切断一切设备的电源,收好焊机线、气管,整理清扫实操工位。

12、下课后学员归还借用实操室的器材、仪表和工具后,经实操老师允许方可离开实操室。

13、实操过程中万一发生触电、火灾要及时急救、利用灭火器扑灭火种。

14、对实操过程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也不听实操老师、考务员劝告者,所造成的后果自负,损坏设备则照价赔偿。

三、制冷设备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学员进入制冷实操室必须佩戴学员证,要服从任课教师的管理和安排,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注意安全用电,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2、上课时按实操室安排名单顺序进入实操室,学员出示学员证经实操老师查验后按要求就位。

3、严禁学员携带与实操无关的物品、穿拖鞋或打赤膊进入实操实操室。

4、学员不准在实操室吸烟,接听移动电话,议论其它问题。

5、严格按照实操项目的要求和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实际操作。

6、操作前穿好工作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方能开始实操实操。

7、考电焊时须戴好防护面罩及手套、脚套等防护工具;不准私接电线及改换任何设备零件。

8、实操完成后下课后学员归还借用实操室的器材、仪表和工具,切断设备的电源,收好焊机线、关闭气瓶,整理清扫实操工位,经实操老师允许方可离开实操室。

9、实操实操过程中万一发生触电、火灾要及时急救、利用灭火器扑灭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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